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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保证专业的毕业要求覆盖认证标准的12条要求,是否必须和认证标准的12条逐一对应?

作者: 马凤鸣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21-04-15

认证标准毕业要求项是对学生学习产出的一般要求,毕业要求的实质等效是《华盛顿协议》实质等效的核心。我国认证标准的毕业要求是参照《华盛顿协议》相关要求制定的,反映对工程专业毕业生知识、能力、素质的要求。

专业制定的毕业要求覆盖认证标准,是指在内容的深度和广度上不低于认证标准的要求,并不要求专业的毕业要求与认证标准逐条对应,更不要求直接照搬照抄认证标准的内容。只要能够实现对标准的覆盖,专业可以采用与标准相近的表述方式,也可以采用完全不同的表述方式。要保证对认证标准要求的覆盖,首先应做到对认证标准内容的正确理解。一方面,专业应明确认证标准中技术、非技术能力等要求的内涵,实现宽度上的覆盖;另一方面,专业应明确,认证标准中12条毕业要求通过适当的表述,尤其是通过对特定动词的使用,将毕业生应具备的内在知识、能力、素质转变为可观测、可衡量、可评价的行为表现,这些外显的行为表现反映了毕业生具备能力的程度。因此,专业在制定毕业要求时,要注意动词的使用,以保证对标准深度上的覆盖。

考虑到现行的认证标准2015年初正式公布,对认证专业来讲,标准公布之前的培养方案还在执行过程中,认证过程中,不应要求专业对以前的培养方案进行修改。但对专业来讲,应该按照新标准审视原培养方案,分析研究方案中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的文字表述以及课程设置是否符合新标准,可以基于分析进行适当的解释说明,重点应说明课程设置对标准要求的支撑情况。以上分析和研究的过程是专业持续改进的重要内容,应反映在自评报告中,并为今后的培养方案修订工作提供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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