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补充标准适用于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设立的,授予工学学士学位的食品科学与工程类专业。
1.课程体系
课程设置应确保本专业学生在毕业时具备工程制图、信息、机械工程、单元操作等方面的工程基础;确保实践教学体系能结合食品行业或产业的工程实际问题,开展工程实践训练,强化工程意识和提供工程实践经历。
2.师资队伍
专业课程授课教师必须有食品科学与工程类及相关专业的学习经历,且应有6个月以上的相关工程实践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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