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教育认证现场考查
专家工作手册
(试行)
认证学校:
认证专业:
考查时间:
专家姓名(签字):
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协会秘书处制
目 录
表1:自评报告专家个人分析意见表
表2:工程教育认证现场考查情况记录表(选填)
表3:工程教育认证专家个人考评表
使用说明:
1. 本手册为现场考查专家个人考查的工作记录和结论反馈。
2. 进校前:考查专家要认证研读和分析自评报告,填写“自评报告专家个人分析意见表”(表1),于进校前两周提交专家组秘书汇总,形成“专家组自评报告审阅意见汇总”,供制定“专家组现场考查重点”时使用。
3. 现场考查期间:专家应根据本人“自评报告专家个人分析意见表”和专家组制定的“专家组现场考查重点”,按照分工开展考查工作,根据考查活动获取的信息和个人判断,填写“工程教育认证专家个人考评表(表3)”。
4. 专家组在讨论结论的内部会议之前:专家应填写完成“专家个人考评表”(表3),作为专家个人的正式考查意见,会议之前交秘书汇总,供专家组集体讨论使用。
5. 现场考查结束后:上述材料由秘书汇总,交认证协会秘书处和专业类认证委员会存档。对外保密。
表1 自评报告专家个人分析意见表
填表说明:
1. 本表在现场考查前由专家根据自评报告审核结果进行填写,作为形成《专家组现场考查重点》的依据;
2. 专家应严格对照认证标准审阅自评报告,提出需要专业补充说明的内容,以及审核发现的问题;
3. 专家应针对自评报告的审核结果,提出拟深入核查的问题及考查方式。
指标 |
自评报告中未充分说明的内容,以及针对认证标准发现的问题和关注项 |
拟深入了解或核查的问题及拟采取的考查方式 |
备注 |
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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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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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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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改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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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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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资队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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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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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需要学校提供的资料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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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 工程教育认证现场考查情况记录表(选填)
填表说明:
本表作为专家在开展不同考查活动时的记录表,主要记录可能需要关注和改进的问题。
表3 工程教育认证专家个人考评表
填表说明:
1. 本表所填内容代表专家个人的正式考查意见,专家应在内部会议讨论结论前完成本表,考查报告有关内容将据此讨论形成;
2. 专家应逐条对照认证标准判断标准项“达成与否”和“问题及关注项”;
3.本表中,“达成情况”可用“达成、基本达成、未达成”来描述; “问题及关注项”应根据发现的问题(包括现实问题、潜在问题或不达标问题),写实性描述问题的具体指向、严重程度和对相关标准达成的影响,若无问题,须注明。
认证标准 |
达成情况 |
问题及关注项 |
学生 |
1. 具有吸引优秀生源的制度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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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具有完善的学生学习指导、职业规划、就业指导、心理辅导等方面的措施并能够很好地执行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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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对学生在整个学习过程中的表现进行跟踪与评估,并通过形成性评价保证学生毕业时达到毕业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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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有明确的规定和相应认定过程,认可转专业、转学学生的原有学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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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目标 |
1. 有公开的、符合学校定位的、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培养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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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定期评价培养目标的合理性并根据评价结果对培养目标进行修订,评价与修订过程有行业或企业专家参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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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要求 |
专业必须有明确、公开、可衡量的毕业要求, 毕业要求应能支撑培养目标的达成。专业制定的毕业要求应完全覆盖认证标准毕业要求。 |
(备注:专家应就专业自己制定的毕业要求逐项描述达成情况) |
(备注:专家应就专业自己制定的毕业要求逐项描述问题及关注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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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毕业要求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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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毕业要求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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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要求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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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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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改进 |
1. 建立教学过程质量监控机制,各主要教学环节有明确的质量要求,定期开展课程体系设置和课程质量评价。建立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机制,定期开展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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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建立毕业生跟踪反馈机制以及有高等教育系统以外有关各方参与的社会评价机制,对培养目标的达成情况进行定期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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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能证明评价的结果被用于专业的持续改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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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体系 |
课程设置能支持毕业要求的达成,课程体系设计有企业或行业专家参与。课程体系必须包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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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与本专业毕业要求相适应的数学与自然科学类课程(至少占总学分的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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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体系 |
2.符合本专业毕业要求的工程基础类课程、专业基础类课程与专业类课程(至少占总学分的30%)。工程基础类课程和专业基础类课程能体现数学和自然科学在本专业应用能力培养,专业类课程能体现系统设计和实现能力的培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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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工程实践与毕业设计(论文)(至少占总学分的20%)。设置完善的实践教学体系,并与企业合作,开展实习、实训,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毕业设计(论文)选题要结合本专业的工程实际问题,培养学生的工程意识、协作精神以及综合应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对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和考核有企业或行业专家参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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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人文社会科学类通识教育课程(至少占总学分的15%),使学生在从事工程设计时能够考虑经济、环境、法律、伦理等各种制约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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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资队伍 |
1. 教师数量能满足教学需要,结构合理,并有企业或行业专家作为兼职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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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教师具有足够的教学能力、专业水平、工程经验、沟通能力、职业发展能力,并且能够开展工程实践问题研究,参与学术交流。教师的工程背景应能满足专业教学的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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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教师有足够时间和精力投入到本科教学和学生指导中,并积极参与教学研究与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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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教师为学生提供指导、咨询、服务,并对学生职业生涯规划、职业从业教育有足够的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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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教师明确他们在教学质量提升过程中的责任,不断改进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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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条件 |
1. 教室、实验室及设备在数量和功能上满足教学需要。有良好的管理、维护和更新机制,使得学生能够方便地使用。与企业合作共建实习和实训基地,在教学过程中为学生提供参与工程实践的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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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计算机、网络以及图书资料资源能够满足学生的学习以及教师的日常教学和科研所需。资源管理规范、共享程度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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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教学经费有保证,总量能满足教学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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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学校能够有效地支持教师队伍建设,吸引与稳定合格的教师,并支持教师本身的专业发展,包括对青年教师的指导和培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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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学校能够提供达成毕业要求所必需的基础设施,包括为学生的实践活动、创新活动提供有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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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学校的教学管理与服务规范,能有效地支持专业毕业要求的达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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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补充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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