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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实施细则

作者: 程顺昌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21-03-22

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关于做好 2021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 号)、 《转发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辽宁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通知》(辽招考委字[2021]7号)、《沈阳农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一、复试工作原则

复试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复试组织与管理

三、资格审查

食品学院负责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提交资料审查,资格审查资料需要3月24日前提交,资格审查方式为:学生出具如下审查内容清晰电子版(原件的扫描件或者照片),上传至指定邮箱,学硕:程老师chengsc@syau.edu.cn; 专硕:曹老师 526287162@qq.com,邮件名称为:面试顺序号+姓名。

审查内容包括:

1.初试准考证;

2.身份证原件;

3.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学生证原件、从教育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非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在境外获得学历证书的考生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

5.政治审查表(可于入学时提交);

6.考生自愿提供的获奖证明及发表的学术成果材料等;

7.其他。

三、复试时间、比例及内容

食品科学专业面试:时间:3月25日  8:00-17:00

食品加工与安全专业面试: 时间: 3月26日  8:00-20:00

复试采取研招网远程面试系统进行网上面试。考生由食品学院复试专家组制定口头测试考试,两个专业的面试均分为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能力、外语听说能力、实验技能四部分,各部分各自设立考场,考生按照顺序依次进入各网络考场进行面试,现场抽取题库中一套题作答,复试专家组老师分别给予成绩,汇总平均后得到学生该部分成绩,最后四个部分成绩加和得到考生复试总成绩。

1)具体要求:

 ① 每名考生在四个部分总计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指定1名秘书做复试记录,复试小组对每名考生的作答情况有录像和评语,并妥存备查。

② 考生面试前参加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③ 所有考生面试期间不得使用手机、电脑、ipad等通讯工具。应试考生所在场所任何人不准进入,否则视为作弊,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④ 采取分组面试的考核方式,分别对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外语、实验技能进行考核,学生需要分别进入每个部分的考场,参加考试。

⑤ 复试小组在评分前召开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标准。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计算平均分,复试小组成员的评分高于或低于平均分的10%(不含10%)时,视为该分数无效,去掉后,重新计算平均分。

⑥ 面试要进行现场录像,由复试工作人员负责。复试小组填写每位考生的评语并给出评定的成绩。复试完毕后录像文件及复试记录在研究生院保存一年。

2)面试评分标准:

1)专业测试问答(测试内容详见学院细则,满分 50 分)

考生抽取一套试题,考官提问,试题内容包括:《食品加工技术概论》相关内容(20分),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15分),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15分)。

2)专业素质和能力(满分 40 分)

考生抽取一套试题,考官提问,考察内容包括: ①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10分); ②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 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10分); ③外语听说能力(10分); ④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10分)。

3)综合素质和能力(满分 10 分)

考生抽取一套试题,考官提问,考察内容包括: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 ②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 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③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 情况; ④人文素养; ⑤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复试比例: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复试比例为拟招考录取计划数的120%。

四、复试成绩计算

总成绩由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加权获得,采取百分制,初试成绩、复试总成绩分别占总成绩70%、30%的权重。

总成绩计算公式:

总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总成绩*30%;

复试总成绩、总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小数。

出现总成绩相同者,初试成绩高者优先;初试成绩再相同者,按初试科目中外语、业务课一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复试不合格的确认:

    1.复试总成绩达不到60分者,视为不合格。

2.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复试过程中违纪者视为不合格。

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研究生院在复试后3天内向复试不合格的考生本人发出复试不合格的通知,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3. 开学后三个月内学校对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退学处理。

五、录取与调剂

录取:

1.学术学位学科:我院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计划招生70人(包括推免生16人)。复试为食品科学专业,招生60人(包括推免生15人),农产品贮藏加工5人,粮食、油脂与蛋白质工程5人(包括推免生1人)。录取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2.专业学位学科:我院全日制专业性硕士研究生食品加工与安全专业方向计划招生110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计划招生15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录取按照全日制、非全日制考生统一复试、第一志愿优先的原则,全日制与非全日制按照成绩排序录取。即按照学校公布的专业学位各类别(领域)复试分数线,超过分数线者均可参加复试,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分别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调剂:

1.全日制学硕 ①食品、油脂及植物蛋白工程专业;②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专业 接收调剂生。初试成绩超过国家合格线的食品科学专业及初试成绩超过国家合格线的相同专业(专业代码相同)考生,可通过国家调剂平台申请调剂到如上两个专业之一。我校发出复试通知后,考生点击接受复试通知。参加复试后,学院依据初试和复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优先录取此部分考生直至额满为止。

2.全日制专硕食品加工与安全专业接收调剂生。初试成绩超过国家合格线的食品科学专业及初试成绩超过国家合格线的食品加工与安全专业考生,可通过国家调剂平台申请调剂到食品加工与安全专业,我校发出复试通知后,考生点击接受复试通知。参加复试后,学院依据初试和复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优先录取此部分考生直至额满为止。

3.非全日制专业硕士接收调剂生,初试成绩超过国家线的食品科学专业、农产品加工贮藏工程专业、粮食油脂及蛋白质工程、生物、化学等相关专业考生,或者食品加工与安全相关专业的考生均可通过平台申请调剂到我院非全日制食品加工与安全专业。我校发出复试通知后,考生点击接受复试通知,参加复试后,学院依据初试和复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择优录取直至额满为止。

4.我院接收的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我校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调剂平台)进行。

5.3月22日我校第一轮调剂与国家平台同时开通,在生源充足条件下,参加复试人数不超过公布余额的120%,调剂考生和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专业学生一起参加复试,复试时间在3月24日-25日之间,复试方式另行通知,首轮复试完成后,若未完成录取指标,将开启第二轮调剂系统,至录满为止,复试时间为3月30日至4月30日。

6.调剂复试合格的考生收到我院经调剂平台发布的复试合格通知后,3日内确认“待录取”状态,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六、导师的确定

对于已被录取的考生,确定导师时尽量满足学生的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对于有较多考生申报的导师,同时尊重导师的招生意愿。如果考生报的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导师都已招满,学院将有权自行将考生调整给其它导师。

七、复试信息公开

复试小组成员严格按照食品学院的复试标准和办法评分,评分客观、公正,真实反映学生的实际水平。

八、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和复试结果进行指导与审查,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复试试题及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所有参加复试及录取工作的人员都应认真、严格地执行教育部有关硕士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不得有任何泄露试题和故意提高或压低考分的行为。

    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对有违反规定行为的单位和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受理投诉和申诉应规定时限。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各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及复试小组进行复议。举报电话:13840461491 (刘老师)。

   本办法由食品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食品学院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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