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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学院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方法

作者: 李东泽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21-04-06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决策部署,全面推进精准资助,确保资助政策有效落实的迫切需要。科学制定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根据《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辽宁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辽教函[2019]221号)等文件要求,特制定沈阳农业大学食品学院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方法。

一、认定办法

(一)认定对象

1.认定对象为具有沈阳农业大学学籍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学生。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学生。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为两档,即一般困难学生和特殊困难学生。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平。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要从客观实际出发,以学生家庭经济状况为主要认定依据,认定标准和尺度要统一,确保公平公正。

2.坚持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既要建立科学的量化指标体系,进行定量评价,也要通过定性分析修正量化结果,更加准确、全面地了解学生的实际情况。

3.坚持公开透明与保护隐私相结合。既要做到认定内容、程序、方法等透明,确保认定公正,也要尊重和保护学生隐私,严禁让学生当众诉苦、互相比困。

4.坚持积极引导与自愿申请相结合。既要引导学生如实反映家庭经济困难情况,主动利用国家资助完成学业,也要充分尊重学生个人意愿,遵循自愿申请的原则。

  (三)组织机构

1.各学院成立以主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为组长,辅导员、班主任代表等为成员的认定工作组,负责认定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

2.以班级为单位,成立以辅导员(班主任)为组长,学生骨干、学生代表为成员的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成员不少于班级学生人数的1/3,学生代表应具广泛性),负责开展班级的民主评议工作。(四)认定依据

1.家庭经济因素。主要包括家庭收入、财产、债务等情况。

2.特殊群体因素。主要指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及其他特殊群体等,以上学生要优先纳入学校资助体系,优先获得资助。

3.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因素。主要指校园地、生源地经济发展水平、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学校收费标准等情况。

4.突发状况因素。主要指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事件等情况。

5.学生消费因素。主要指学生消费的金额、结构等是否合理。

6.其它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因素。主要包括家庭负担、劳动力及职业状况等。

(五)实施程序

1.提前告知。学校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提前向学生或监护人告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事项,并做好资助政策宣传工作。

2.个人申请。学生本人或监护人应在学校发布公告起的规定时限内自愿提出申请,如实填报综合反映学生家庭经济情况的相关表格。特殊群体学生应提交由县级以上相关部门核发的扶贫卡(扶贫手册)、低保证、儿童福利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残疾证等真实、有效证件复印件。

:学生因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向学校提出申请的,视为自愿放弃享受相关学生资助政策。  

3.民主评议。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根据相关材料提供的信息和学生的基本情况,进行资格审查,按照要求认真评议和确定认定等级,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初步人选,上报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评定学生家庭经济状况时,不得采取让学生当众诉苦、互相比困等方式。

4.学院审核。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生或监护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综合考虑学生日常消费情况以及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因素开展认定工作,认真审核班级评议结果,并结合家访、个别访谈、大数据分析、信函索证、量化评估等方式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精准度;如有异议,向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提出具体意见。
    5.结果公示。学院对认定情况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时,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无异议后,上报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

二、认定比例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学院在校学生人数的27%,其中特困生人数不超过学院在校学生人数的10%。

三、认定材料

学生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要求提交指定材料,特殊群体学生应提交由县级以上相关部门核发的扶贫卡(扶贫手册)、低保证、儿童福利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残疾证等真实、有效证件复印件。

四、审定及建档

(一)审定工作

学院相关组织认真审核,并将最终结果上报给学校。

(二)建档工作

学生资助中心审定后,学生申报材料由学院留存,并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大宣传

应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保证工作实施流程,成立专项工作小组,从组织、人员、制度上保证该项工作落细、落实、落地。加大宣传力度,尤其保证特殊人群学生知晓政策、了解政策,并能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二)精准到人,全面覆盖

学院根据学生不同类型、不同阶段、不同需求,做到“精准滴灌”、精确到人,确保无遗漏,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入库,全部享受资助。

(三)动态调整,保证安全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原则上每学年进行一次。每学期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学生应及时告知家庭经济状况显著变化情况,如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发生显著变化,及时做出调整。学院加强学生资助信息安全管理,不得泄露学生资助信息

(四)加强教育,保证诚信

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要求学生和监护人如实提供家庭经济情况,及时告知家庭经济变化情况。如发现有恶意提供虚假信息的情况,一经核实,学校将取消学生的认定资格和已获得的相关资助,并追回资助资金。

(五)按时提交,保质保量

相关同学要按照时间要求及时上交指定材料,不得拖延,另外,本人提供的姓名、学号、身份证号码等信息要准确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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