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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学院课堂考勤与学习纪律管理制度(2016年修订)

作者: 李东泽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16-03-02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促进良好学风的形成与巩固,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学习习惯,提高学生的自理自立能力,维护教学秩序,促进教学改革,保证教学质量。现根据《沈阳农业大学学生手册》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情况,制定关于课堂考勤的制度如下:

一、实行早晨练和晚自习制度

全院一年级学生每天早上6:30到指定的地点参加早晨练;一年级学生每周日至周四在固定教室上晚自习,晚自习时间为18:30—20:40;早晨练由文明督导部负责考勤,晚自习由学习部负责考勤,学院每周公布考勤和检查结果(无故缺席早晨练一次以旷课一节论,无故缺席晚自习一次以旷课两节论),对无故缺席早晨练达3次、晚自习旷2次者,学院给予通报批评。

二、纪律要求

学生必须遵守课堂纪律,不得旷课、迟到和早退;上课时不得吃东西、吸烟、随意出入教室,不得玩手机或做其他任何有碍课堂教学秩序的事。

对于违反课堂纪律者,任课教师和学生政治辅导员应给予批评教育;经批评教育仍无改进或情节严重者,按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三、严格课堂考勤制度

课堂考勤由班干部负责,任课教师签字核实。擅自缺课者,给予批评教育。一学期累计旷课5节,迟到10节,早退7节的学生,将在晚点名时进行通报批评。

四、坚持请假制度

生病或有事,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学生请病假应当持有医院诊断证明,事假要有辅导员或学院领导签字或证明。请假三天以内的,由年级辅导员审批;请假三天以上一周以内的由分管学生工作领导审批;请假一周以上的由院长审批。如遇突发急病等特殊情况,不能事前请假者,应当及时持有关证明补假。学生外出请假的,需另填写《食品学院学生请假审批表》。

五、执行每周点名制度

全院学生必须按时参加年级周二午点名(每两周一次),未经批准不得无故缺席。

文明督导部将统一对各年级分别点名,如若请假需提前向纪检部相关负责人请假,并填写请假条,同时于次日中午之前到纪检部相关负责人处销假,否则按缺席处理。文明督导部每月将点名情况汇总于院办公示。

六、学生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

因病或因事不能参加考试者,需在事前经学院主管领导批准,报学校教务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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