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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学院引领方案

作者: 李东泽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21-04-06

学院每年会举行各种各样的活动,为了保证学院开展活动前,同学们以及参会老师们可以在活动前快速有序的进入指定位置,减少不必要的时间浪费,食品学院制订了如下方案。

一、引领对象

食品学院全体同学以及参会老师

二、引领人员

食品学院文明督导部

三、引领时间

活动或会议开始前

四、具体条例

1.活动开始前,学院会下发相关活动地点的座位图以及各班等待引领的所在位置,各班负责人需要提前通知本班同学到达指定地点,找到举有本班班名的提示牌,在该牌后面以班级为单位两排站好,期间不要喧哗打闹,等待文明督导部同学的引领。

2.等待入场过程中,各班负责人需清点好本班人数,并告知对应文明督导部引领同学"xx班人齐"不要私自进入场馆内,如果有迟到或不能出席活动等情况,需立即告知我部,负责人单独通知该同学班级指定位置。

3.进入场馆后,班级同学需跟随我部举牌人员到达班级所在座位,按照顺序依次入座,不得私自串座,等待活动开始。

4.场馆内各个出入口都会有文明督导部的同学站岗,如有同学中途离场或者外出,需要与我部同学进行登记后方可出入,不得私自离开。

、相关制度

1.禁止在早操及晨练过程中出现迟到、早退现象,违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2.早操及晨练前,个人如有紧急情况,需在点名前告知文明督导部,找辅导员老师补开假条并持农大三百字稿纸写清情况说明,于当日中午到院办说明情况。违者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3.早操及晨练时,迟到时间在10分钟及10分钟以上者按旷操处理。         

4.禁止在早操及晨练过程中中途离开从事其他活动(例如吃饭、占座等),违者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5.禁止在早操及晨练过程中中途离开从事其他活动(例如吃饭、占座等),违者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6.禁止在早操及晨练过程中聚众聊天、喧哗打闹、扰乱秩序等行为,违者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7.禁止未经请假无故不参加早操及晨练活动,违者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8.超过班级1/3人数(除留寝人员)未出席早操及晨练活动的班级,给予全班警告处分。

9.禁止学生以任何形式阻挠检查工作,包括对检查人员不礼貌、不服从检查人员管理,违者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10.禁止升旗过程中迟到、早退、交头接耳等行为,违者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11.禁止在点名中未经请假无故不参加点名,违者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12.禁止在点名期间替他人答到,冒名顶替,违者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13.禁止在点名中无故迟到,累计三次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14.点名当天若有特殊情况无法出席,则需向辅导员请假,填写假条并有辅导员签字,后需在第二天中午11:40至12:10之间到院办114找文明督导部销假,逾时仍有未销假的同学,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15.禁止在大型活动中存在迟到、早退现象,违者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16.禁止在各类活动中扰乱会场秩序、不服从相关人员安排,违者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共青团沈阳农业大学食品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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