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学校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加强学生自我管理意识,进一步强化宿舍内的生活秩序,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的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食品学院学生会特制定相关查寝制度,配合辅导员老师针对晚归、夜不归宿、深夜外出等情况重点查处。
一. 查寝对象
食品学院全体同学
二. 查寝人员
食品学院文明督导部
三. 查寝时间
每周日的归校,各大节假日的放假前后。
四.具体条例
1.各寝室要杜绝晚归(晚十点半之后归寝定义为晚归,下同)、不归,寝室长在做到以身作则的同时,要加强对寝室成员的管理,对晚归、不归的成员加以监督并及时举报。
2.对晚归者,特别是不明原因晚归者,学院处以通报批评至警告不等处分并上交1500字检讨。
3.禁止学生留宿客人,若经发现学院将处以该同学通报批评处分并上交1500字检讨一份。
4.禁止留宿异性,若发现寝室有此情况,将对留宿者及被留宿者处以学院通报批评至警告不等处分并上交1500字检讨。
5.对于学生会的查寝,严禁以任何借口和形式干扰、阻挠或拒绝检查。若出现上述情况,学院将对全寝或寝室个别成员处以通报批评至严重警告处分并上交1500字检讨。
6.若有特殊情况不能及时返校或住校者要于关寝前交给文明督导部导员已批的假条或截图。请假截图晚发的,原因不详的,以及没有老师回复的一律不予认可。
7.对一学期中发现私自外宿一次者,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处分并上交1500字检讨;两晚及以上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并上交3000字检讨。
8.在查寝的过程中禁止顶替其他同学,一经发现,顶替者与该同学本人都将被处以通报批评至警告不等处分并上交1500字检讨。
9.举止文明,言谈健康,严格杜绝黄、赌、毒,禁止看色情、暴力录像以及浏览非法网站,不得在室内大声喧哗,禁止在寝室酗酒、打架、闹事。若出现上述情况,学院将对全寝或寝室个别成员处以通报批评至严重警告处分并上交1500字检讨
共青团沈阳农业大学食品学院委员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