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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级本科生转专业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25-04-03

关于2024级本科生转专业的通知

教通〔2025〕33号

各学院、2024级本科学生: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沈阳农业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附件1)的有关要求,现对2024级本科生集中申请转专业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资格

1.申请转专业的范围和条件

我校在读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均可以申请转专业。

2.不可转专业的情形

学生属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可申请转专业:

1)教育部、辽宁省教育厅明确规定不得转专业者;

2)未报到入学、注册取得学籍或入学未满一学期者;

3)学籍注册时间超过四学期者;

4)处于休学或保留学籍期间者;

5)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刑事、治安行政管理部门处罚的;

6)低批次录取专业学生申请转入高批次录取专业者;

7)专升本、中职本学生。

二、工作程序

1.公布转专业接收名额和接收专业申请资格要求

学校汇总各学院2024级本科生转专业接收计划和接收专业申请资格信息,在教务处网站向2024级学生公布,见附件2。

2.转专业学生报名

符合学校和学院转专业申请资格要求的2024级本科生,可于4月3日10:00至4月8日17:00通过本科生教务系统在线报名,报名方法如下:

学生登录本人教务系统,点击“个人管理”—“个人申请”—“转专业”—“申请”按钮进行报名。学生可依次填报第一志愿、第二志愿或只填报第一志愿。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通过点击“撤销报名”按钮更改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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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转专业资格审查

4月9日-10日,学院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4月

11日-13日教务处公示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者名单。

4.制定和公布转专业综合能力考核工作方案

各学院参考模板(附件3)细化本单位考核工作方案,4月10日前报送考务与学籍科电子版和纸质版(须教学副院长签字、学院盖章),教务处公布各学院综合能力考核实施方案。

5.学院考核

4月14日-20日,学院按照考核工作方案组织对具备申请转专业条件的学生进行综合能力考核。4月21日12:00前向教务系统“学生管理”-“转专业”-“考核成绩维护”界面提交经学院公示后无异议的转专业综合能力考核成绩,并向考务与学籍科报送由教学副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的纸质版考核成绩单。未参加学院考核的学生视为放弃转专业申请。

6.转专业录取规则

申请者的最终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由学业成绩和综合能力考核成绩两部分组成,分别占70%和30%。学业成绩按第一学期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转换为百分制成绩的70%计算,综合能力考核成绩按学院考核成绩的30%计算。以志愿优先为原则,按最终考核成绩由高至低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

7.学校审批

教务处将拟录取名单和相关材料报学校审批,通过审批后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发文公布。

三、相关说明

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转一次专业,申请转专业的学生一定要仔细考虑是否能够承担专业改变所带来的变化(如学费变化、课程增多、选课冲突、班级改变、寝室更换、不能按期毕业风险等情况),一经转专业成功,则不能悔改,请认真考虑后确定。

 

 

 

沈阳农业大学教务处

2025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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