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食品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考核小组审核个人材料、考核申请人专业能力,同意以下3名同学的申请,并拟录取为“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的博士研究生,如有异议,请于2017年3月13日16:00前与食品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联系,联系人:吴朝霞,联系电话:13066686988。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有关申报材料报送研究生院。
序号 |
姓名 |
现就读学校及专业 |
拟定导师 |
1 |
崔晓彤 |
沈阳师范大学 分析化学 |
肖志刚 |
2 |
赵 鑫 |
沈阳农业大学 食品科学 |
刘玲 |
3 |
谭 畅 |
沈阳农业大学 食品科学 |
孟宪军 |
食品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17-0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