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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学院2018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17-09-14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和《沈阳农业大学推荐和招收2018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结合食品学院实际,现将有关情况明确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组  长:岳喜庆

副组长:马彦令、孟宪军

成  员:谭洪波、张佰清、吴朝霞、李拖平、辛广、李苏红

秘  书:赵  金、刘丽霏

遴选工作小组依据学校规定,做好本院推免生的推荐和招收工作。

二、内容及程序方法

学院在学校统一遴选基础上,符合学院招收条件的考生参加本学院组织的复试,接收推免生名额9名。

复试时间:2017年9月15日 8:30

复试地点:综合楼214室

复试内容: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能力、外语听说能力、实验技能共4项内容。

(一)复试有关要求

1.每名考生复试时间不少于15分钟,遴选工作小组认真听取考生作答,指定1名秘书做好记录和录音,并妥存备查;

2.全体考生由复试工作人员统一指挥,手机上缴。复试开始后,除考生和现场工作人员外,其他任何人不准出入测试考场和待考场所;

3.工作小组成员采取现场独立评分,计算平均分。若评分高于或低于平均分的10%(不含10%)时,视为该分数无效,须去掉后,重新计算平均分;

4.复试采取分组考核方式,分别对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能力、外语听说能力、实验技能共4项内容进行考核,4部分考核成绩相加即为该考生复试成绩,总分100分。

5.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荣立三等功及以上或到国际组织实习者;在核心期刊第一作者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者;参加省级和国家级大创计划及竞赛获得一、二等奖者;获得全国或省部级荣誉者;参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社会工作、文化艺术等重大社会活动表现突出者;确有特殊学术专长具备突出培养潜质者(要经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每符合以上一项条件,加1分,最多加分不超过5分。

6.本科阶段学科成绩占总成绩的25%,加分项占总成绩的5%,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

(二)复试评分标准

1.专业知识(50分)

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能力(20分)

A.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10分);

B.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10分)。

3.基本实验技能(20分)

主要考察学生实验室操作基本技能及水平。

4.外语听说能力(10分)

试题结构为两部分:A.考官提出问题,考生根据所听内容进行回答;B.考生朗读1段短文(150词),然后回答主考针对短文内容提出的问题。

主要考察三个方面:

A.语法与用词的准确性、语法结构的复杂性和词汇的丰富程度以及发音的准确性;

B.话语的长短和连贯性;

C.对考核内容把握的准确性、及对专业词汇的掌握能力。

三、复试总成绩评定

考生总成绩由四项复试成绩相加总和获得。

四、信息公开

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学院遴选工作小组根据学校分配名额和成绩排序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后,报学校推免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五、管理与监督

(一)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双向自主选择、科学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学院纪委负责监督推免和招收工作的全过程。

(二)学院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在学院网站实时公布遴选方案、推荐名额、拟录取名单等信息,主动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

(三)考生对推免生工作有异议,可向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反映。申诉与举报电话:13889169575(纪委书记办公室)

(四)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食品学院负责解释。


食品学院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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