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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权责清单工作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17-05-26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落实“两个责任”,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在前期开展的廉政风险点排查及防范工作基础上,经校党委同意,校纪委决定在学校建立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权责清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依法依规科学确权,规范完善权力流程,全面公开权力信息,加强权力监督制约,构建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依法保障的职能管理体系和科学有效的权力监督、制约、协调机制,推进全面依法治校工作。

  权责清单确定后实行动态管理,如有政策调整和新的工作内容,由权责部门及时调整,制定权责清单。

  二、实施范围

  涉及学校全局工作的部门特别是涉及干部及人、财、物的处室,包括党政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学生处、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处)、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后勤处、基本建设处。

  三、主要任务

  在廉政风险排查及防范工作的基础上,建立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权责清单工作。各单位的主要任务如下:

  (一)全面梳理现有职权。根据当前工作实际和工作职责,对前期梳理的权力事项进行认真审核,对本单位的职权分门别类进行全面彻底梳理,汇总形成本单位权力清单。

  (二)优化权力运行流程。要按照透明、高效、方便师生的原则,明确权力运行流程,切实减少工作环节,明确每个环节的承办科室、办理要求等,提高权力运行的规范化水平。

  (三)积极建立责任清单。在建立权力清单的同时,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逐一厘清与权力相对应的责任事项,建立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主体,健全问责机制。

  (四)公布权责清单。除涉及国家秘密及依法不予公开的外,要以清单形式将每项职权的名称、运行流程、制度保障措施、责任人员、责任领导和监督方式等及时在本单位网站等载体公布,方便师生办事,接受群众监督。

  (五)强化权力监督和问责。权责清单公布后,要严格按照权力清单行使职权,不得推诿或者怠于履行责任。对不按权力清单履行职权的单位和人员,依规依纪追究责任。

  四、实施步骤

  (一)梳理自查阶段(2017年3月—4月)。各单位按照本通知精神,认真梳理现有职权,优化权力运行流程,建立权责清单,填写《沈阳农业大学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权责清单》,于2017年4月30日前,经单位主管领导和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校纪委办公室,同时报送电子版。

  (二)集中审核阶段(2017年5月—6月)。校纪委组织相关人员对上报权责清单的规范性进行审核,于2017年5月底前将审核意见书面反馈各单位。各单位根据审核意见对本单位的权责清单进行修改完善后报送校纪委。校纪委对权责清单复核后,2017年6月底前报学校党委确定。

  (三)公布运行阶段(2017年7月)。2017年7月底前,除涉及国家秘密及依法不予公开的外,权责清单将在校园网上公布。各单位按照公布的权责清单和运行流程行使行政职权,承担相应责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高度重视建立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权责清单工作,要指定专人负责,确保实现权力责任的全覆盖,做到“清单之外无权力”。

  (二)抓好督促检查。纪检监察处要及时跟踪了解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加强对建立权责清单工作的指导与督办,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附件 沈阳农业大学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权责清单.doc

                                 中共沈阳农业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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