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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严明纪律 抓好“五一”、端午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17-05-26

各党委:

  2017年“五一”、端午节将至,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纪委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严明纪律,抓好节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辽宁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推进干部作风转变,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做到令行禁止。严禁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利用节日之机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利用电子商务提供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违规违纪行为。

  二、各党委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锲而不舍纠正“四风”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对节日期间纠正“四风”工作早研究、早部署、早警示,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讲规矩、守纪律,自上率下,严格自律。

  三、校院两级纪委要紧盯节日重要时间节点,严格监督执纪问责。要创新监督方式,畅通信访渠道,公布监督举报方式,及时受理群众举报;要分析研究“四风”问题新形式、新动向,坚决查处心存侥幸、顶风违纪问题;要组织力量开展集中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严查快处,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要严格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要严肃追究有关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决查处不作为、不担当问题。

  校纪委监督举报电话:88487035-802

  举报信箱:syndjwjb@163.com

                          中共沈阳农业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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