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纪委、部分单位纪检委员:
端午节即将到来,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按照市委教科纪工委的工作部署,校纪委决定,在全校开展“四风”问题专项检查,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7年5月23日至5月26日。
二、检查内容
主要针对2017年1月以来是否有下列问题进行检查:
1.违规组织和参加公款宴请、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以及其他违规操办宴请等问题。
2.公款旅游、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或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以及以学习、考察、培训等名义变相公款出国(境)旅游等问题。
3.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超标准配备使用公务用车等问题。
4.超标准配备办公用房问题。
5.违规出入私人会所问题。
6.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问题。
7.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
8.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以及公款购买赠送节礼等问题。
三、检查方式
检查采取普遍自查和专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首先由各单位对照检查内容,结合本单位实际,进行全面自查,在此基础上,校纪委将深入到部分单位有针对性地进行专项抽查。
四、几点要求
1.高度重视。各单位要将本次检查作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两会期间参加辽宁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进干部作风转变的具体行动,作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举措。
2.认真组织实施。要紧密结合实际,认真作出自查工作具体安排,开展自查的同时要认真开展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
3.务求实效。要坚持问题导向,发现问题立即进行整改,明确整改完成时限,并全面查找漏洞,完善制度措施,建立长效机制。
各单位要在5月26日中午前,将“四风”问题自查统计表电子版报校纪委。
联系人:王洪玉 刘睿
联系电话:88487035-802
附件:四风问题自查统计表.doc
沈阳农业大学纪委
2017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