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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纪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组关于做好在职教师教师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17-09-10

各党委:

  2017年教师节是我国第33个教师节,在党的十九大即将召开之际,辽宁省纪委驻辽宁省教育厅纪检组下发了《关于做好在职教师教师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辽纪驻教〔2017〕13号)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为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严明有关纪律要求,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按照校党委要求,现重申有关纪律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广大教职工要认真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大力弘扬高尚师德师风,自觉抵制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不正之风,持之以恒反对“四风”。禁止参加各种名目的“谢师宴”“升学宴”等活动;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鲜花、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严禁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二、各党委要强化责任担当,把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对节日期间纠正“四风”工作早研究、早部署、早警示,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

  三、校院两级纪委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聚焦“四风”突出问题,严格监督执纪问责。要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及时受理群众举报;要组织力量层层开展集中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严查快处、绝不姑息,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要严格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要严肃追究有关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保持反“四风”高压态势。

  校纪委监督举报电话:88487035-802

  举报信箱:syndjwjb@163.com



                                 中共沈阳农业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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