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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公职人员,你有一份春节廉洁提醒,请查收!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18-02-14

1、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


2、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年礼(慰问困难群众职工不在此限)。

3、严禁用公款相互走访、宴请。

4、严禁用公款安排或接受下级单位用公款安排的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

5、严禁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6、严禁向下级单位和企事业单位报销、摊派费用。

7、严禁违规收受礼金、礼品和各种商业预付卡、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消费券和贵重物品。

8、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及借机敛财。

9、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战友会。

10、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违规驾驶公车。

11、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12、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

各级工会请格外注意:

1、严禁接受基层工会馈赠的职工福利!

2、出差期间,一律不安排宴请、不上高档菜肴、不上酒(外事活动按有关规定执行)!自助餐注意节俭!

3、除工作需要外,不安排到名胜古迹、风景区参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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