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学院首页   >   学生园地   >   规章制度   >   正文

食品学院生活部查寝条例

作者: 李东泽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21-04-06

食品学院致力于加强各寝室纪律、学风和日常生活管理工作,努力为广大同学提供一个稳定、安然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为学院管理和正常运行提供应有的良好保障。食品学院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本学院的各项活动和寝室进行全面检查,现将管理细则公布如下:

日常查寝主要检查内容

1.要求床上平整无杂物;被子叠放整齐;床面、床围等清洁干净(注:床上可以摆放毛绒玩具,但要一定要整齐美观;被要正面朝外,四折面向外。全寝被子都叠放整齐的可在优秀寝室评选中酌情加分。)

2.要求将脸盆、鞋等物品摆放要有序;床下清洁,无杂物,无垃圾。

3.要求柜子中衣物、书籍、餐具、化妆品等物品要摆放整,柜子上面物品要摆放整齐有序。

4.要求地面干净,保持整洁,无卫生死角,门口,门角要保持干净;要求走廊干净无杂物,门口无垃圾堆放。

5.要求将扫除用具摆放整齐,撮子或纸篓内不许有垃圾且扫除用具使用后清洁干净再摆放,寝室内不许存放饮料瓶。

6.要求内窗台、底窗框干净,不乱摆放物品,内外门框要干净(内窗台上可以摆放花、鱼缸,但是要保持洁净整齐)

7.要求寝室内墙壁无鞋印、球印,无蜘蛛网;不乱写乱画。(墙上可以贴壁纸,但要整齐划一)。

8.要求桌面干净无尘,桌面上允许摆放物品,但要保持整洁,桌下物品要摆放整齐有序。

9.要求暖气上和暖气片后无杂物,暖气片要干净。

1.处分严重性:记过>警告>通报批评;两次通报相当于一次警告。

2.凡受警告处分以上者(含警告)一律取消评优及表奖资格

 

 

 

 

 

 

 

 

       共青团沈阳农业大学食品学院委员会

二〇二〇

©2023 沈阳农业大学食品学院 管理 办公室电话:024-88487161